
2月22日,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就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提出十方面措施。
一要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。各地要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,将湖北省(含援湖北医疗队)#一线医务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#、薪酬水平提高2倍,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,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。
二要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。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的工伤认定,开辟绿色通道、简化理赔程序,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
三要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。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、优先参评、优先聘任,晋升职称、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。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。
四要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。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、卫生用品以及干净、营养、便捷的就餐服务,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。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。
五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。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。医用防护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,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、发热门诊、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。
六要确保轮换休整到位。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。疫情结束后,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,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。
七要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。开展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,强化心理援助措施,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、早干预、早疏导。
八要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。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,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,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。
九要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。完善问责机制,维护医疗秩序,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。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,坚决依法严肃查处。
十要开展烈士褒扬和先进表彰。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,全面做好抚恤优待。开展医务人员及时奖励和表彰,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,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。
-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科技成果应用拓展工程首批项
- 全国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工作会议在京召开
- 6家银行将为超20家上市公司提供股票回购增持贷款
-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在京召开
- 朋友圈“吐槽”是自由还是侵权?法院:网络言辞需谨慎
- 翰墨贺新岁 丹青助亚冬
- 教育部:2025年继续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
- 新版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现场标志12月1日启用
- 四川广安:“同城融圈”持续推进跨省域深度融合发展
- 三部门发文改善停车休息环境、关爱货车司机"急难愁盼
- 《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
- 税力量守护就业创业梦
- 前11个月我国铁路货运发送量同比增长2.5%
- 武汉食博会开幕 展商拥抱“数字时代”
- 开在村里的幸福“老饭桌”
- 费率最低可降为零!银行理财开启优惠大战
- 中华骨髓库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实现19000例
- 2024燕平书院“听松计划”藏书研讨发布会在京举行
- 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秋粮超1.4亿吨
- 香港最大规模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启用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