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》(GB/T 29315-2022)(以下简称《要求》)近日经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批准发布,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是2012年原《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》(GB/T 29315-2012)发布后首次修订。
《要求》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、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,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。新《要求》的发布与实施,弥补了2012版《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》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方面要求偏低、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匹配不协调等问题。对于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要求》修订遵循“实用可行、科学先进、适度超前”的指导原则,以体现校园安全“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相结合”为重点,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主要目标,从实际出发,强化问题导向,着力在重点部位、重要措施、应急处置、技术支撑等方面完善相关内容与技术规范,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。
《要求》的核心内容包括“重点部位和区域”“总体防范要求”“人力防范要求”“实体防范要求”“电子防范要求”和“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”等,适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,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、救助保护等机构或场所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。
《要求》的突出亮点是,明确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区域。坚持以“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为中心理念,结合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校园的不同类型、规模,明确了安全防范的16个重点部位和区域,把校园安全防护区域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、周边地区。
《要求》的鲜明特征是,体现校园安全“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相结合”,融入安全防范新技术、新理念,提升标准可操作性。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防范措施、系统技术要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,推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更扎实、更有效,保障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相匹配、相协调。
下一步,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将采取多项措施,积极开展《要求》的宣传贯彻活动,组织编制宣贯培训教材,录制宣贯培训视频,供有关管理部门、中小学、幼儿园相关人员学习理解。公安部和教育部也将结合《要求》的发布实施印发通知,推动中小学、幼儿园贯彻落实。
-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科技成果应用拓展工程首批项
- 全国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工作会议在京召开
- 6家银行将为超20家上市公司提供股票回购增持贷款
-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在京召开
- 朋友圈“吐槽”是自由还是侵权?法院:网络言辞需谨慎
- 翰墨贺新岁 丹青助亚冬
- 教育部:2025年继续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
- 新版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现场标志12月1日启用
- 四川广安:“同城融圈”持续推进跨省域深度融合发展
- 三部门发文改善停车休息环境、关爱货车司机"急难愁盼
- 《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
- 税力量守护就业创业梦
- 前11个月我国铁路货运发送量同比增长2.5%
- 武汉食博会开幕 展商拥抱“数字时代”
- 开在村里的幸福“老饭桌”
- 费率最低可降为零!银行理财开启优惠大战
- 中华骨髓库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实现19000例
- 2024燕平书院“听松计划”藏书研讨发布会在京举行
- 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秋粮超1.4亿吨
- 香港最大规模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启用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