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,为积极应对目前严峻复杂的防汛抗洪救灾形势,8月6日,财政部会同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6.49亿元,支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甘肃等14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做好台风、洪涝水利防汛救灾相关工作。中央财政重点对上述地区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、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予以适当补助,助力保障水利工程设施主汛期安全运行。
作者:佚名 责任编辑:刘洋
热点关注
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,为积极应对目前严峻复杂的防汛抗洪救灾形势,8月6日,财政部会同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6.49亿元,支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甘肃等14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做好台风、洪涝水利防汛救灾相关工作。中央财政重点对上述地区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、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予以适当补助,助力保障水利工程设施主汛期安全运行。
Copyright © 2005 - 2025 CNANS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中新经济网 版权所有
京ICP备05004402号-16 不良信息举报:jvbao#cnans.com(将#换成@)